《献帝草约》(三国志v规则范本)
爲了更好的活躍于三國時代,我們三個玩家聖慈、雄霸、靈寶師君(抱君)應本著誠信公平、推心置腹、肝膽相照的胸懷,規範行爲準則,提高掌控道德,以及處理協調好相互關係,以保證維護共同利益,因此,我們三方完全有必要在獻帝的調解下,在自願的基礎上,制定此行爲規範,建立一個有秩序有激情的虛擬空間。
值得說明的是:《獻帝草約》不可能面面俱到毫無漏洞,它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,當遭遇新問題時,可根據前文提到的指導思想進行解决。
三. 人事制度
1. 獎勵優先的原則:應盡可能快的獎勵完不忠武將;
四. 軍事及戰爭制度
1. 特殊技能及天書的使用說明書
五. 外交制度
1. 禁止與任何勢力在任何時間同盟;
六. 政治制度
1. 禁止調查本勢力以外的情報,否則十年不許出兵,調查灾害例外;
七. 計謀制度
1. 禁止制定計謀目標;
八. 誤操作懲罰措施
惡意誤操作的或造成明顯損失的需按價賠償;在戰爭中指揮了對方的部隊的,必須立即撤退。
九. 申請制度
凡是不符合本草約規定的行動,可以事先申請,獲准的可以執行幷且不受處罰。時間:2003年07月01日
三国志v:《献帝草约》补充条款
奉天承运 皇帝诏曰:
朕生逢乱世,欲救国图强,实赖卿等,每读《草约》,感慨万千,卿等乃肱骨,朕因此谨裁公正,然则,《草约》之内尚有条款不明巨细,是以颁诏。
1.第一款关于战败的标准“反动口号”包括:目无献帝的、污辱其他玩家的、黄色及暴力倾向的三种情况。
2.第三款第四条:“杀人(除必要)”是指没有其他办法只能选择杀的才能杀。
3.战败方签字制度。
4.玩家一旦进攻就自动放弃与作战国同盟或利用进贡(玉玺除外)降低敌对度的权利。
5.第四款第四条:“不能丢掉根据地”是指不能丢给电脑。
6.禁止消灭曹操或继任者的集团。
7.修炼将军带兵上限为12000人。
8.禁止利用将士兵卸下制定募兵15000人的目标。
9.第六款第一条:“禁止调查本势力以外的情报”中也包括禁止调查本城在野武将的技能。
10.第六款第四条:“禁止火烧军粮”是指这个行为不考虑烧的结果。
11.第二款关于“把别人赶出去自己也完了”为战败的标准是:
A. 继续同盟24个月以上;
B. 曹操死亡仍然未出兵(220年);
C. 被赶出游戏或承认战败的。
12.豁免权法案:因为同盟到期而没有来的及马上同盟的,被曹操攻打马上提记录(忘记上月同盟的除外)。即禁止出现曹操进攻的局面。
13.凡不能截断的城市不能截断。
东汉政府•献帝